国家发改委等七个部门已发布文件,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港口收费。

2020-08-05 11:07   来源: 互联网

中新网8月4日电据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交通部等7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"清理和规范海港收费行动计划"(以下简称"行动计划"),根据"行动计划",到2022年,将基本形成科学规范、透明的港口收费机制,进一步提高港口服务效率,大幅度改善经营环境,大幅度降低进出口成本。

信息图表:集装箱港口。中国通讯社记者罗云飞拍摄的照片


行动计划"明确指出,到2022年,将基本形成科学规范、透明的收费机制,进一步改善港口服务效率,大幅度改善营商环境,大幅度降低进出口成本。


行动纲领"规定了九项主要任务:


首先,我们会进一步改善港口收费政策。到2020年12月31日,我们将实施降低货运港口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20%的政策。进一步降低和合并港口收费项目,研究港口设施安全费用与港口经营合同费用的关系。我们的目标是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的标准,进一步扩大船舶独立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范围。研究和推动货物港口收费改革。根据形势的变化,修改港口收费办法。我们将实施将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收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策,并在2020年港口建设费征收期满后对有关政策进行研究和澄清。


二是建立港口收费成本监督调查制度,为实施政府收费收费项目,建立成本监督审计制度,全面及时实施成本监督审计,将成本监督审计结果作为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,必要时进行成本调查,实施市场价格调整收费项目,为合理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依据。


第三,规范引导航运公司收费的行为。充分发挥大型国有航运企业的主导作用和行业组织自律,促进航运公司合理调整航运收费结构,规范和简化收费项目,取消不合理的附加费,严格实行运价备案制度,鼓励我国航运企业通过上下游一体化发展联盟,加强国际物流业务,引入竞争,降低运输成本。


第四,加强对航运和货运代理的监督管理,规范代理和货运代理的名称和服务内容,促进收费项目的简化,进一步规范代理和货运代理的定价行为。


第五,规范港口场外收费。加强对境外收费行为的指导和规范,推动场场规范清洗修理箱、二次吊箱等收费行为,加强监督检查,依法打击违法收费。


第六,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。进一步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制度,全面整理现有清单,动态调整,使清单与实际相符,清单外不收费。探索建立依托国际贸易"单一窗口"的全国海运港口收费服务信息发布平台,宣传各港口收费和服务信息,以便于托运人的比较选择和社会监督。


七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。全面梳理各部门在海运口岸通关环节设置的管理和审批事项,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或与发展形势不符的事项。鼓励配货,拖轮,委托检验等市场经营主体进入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 降低海运口岸检验检疫环节收费标准。 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,适合市场化手段提供的服务,推进政府购买服务。继续推进口岸,海关,铁路,民航,银行,保险等信息平台与国际贸易"单一窗口"信息平台互联互通,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,提升进出口贸易数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


第八,加强监督检查。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港口收费的监督管理,保持高压局面,依法查处强制服务和收费,收取价格明确等违法收费。重点查处港口,检验检疫环节不实行优惠救济政策。


第九,开展试点项目,简化收费模式。选择一些大型港口进行试点工作,整合港口相关单位资源,清理和简化收费项目,探索为托运方提供一站式支付服务,并逐步推广。


行动纲领"要求各部门和地区针对"行动纲领"主要任务制定反对分工和时限的具体方案,巩固责任,确保任务落到实处,切实履行应有的职责和义务,积极发挥主导作用。有关行业组织应依法加强行业自律。


强调要加强各港口的交流,相互学习,及时通报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消极的典型,加强整改,揭露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。




责任编辑:iiihy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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