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名男子的"通宵酒"被发现是酒后驾车,在被指控后,他说"悔改"
2020-08-01 14:35 来源: 互联网
扬子晚报",7月31日(记者尹诉苏诉记者陈勇)一次酒后驾驶的经历并没有让江苏省扬州的一名男子学到教训。在审查和起诉过程中,郭再次醉酒驾驶一辆汽车。记者31日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获悉,郭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迅速起诉,被怀疑两次危险驾驶的郭最近被判处刑事拘留三个月,并处罚款五千元。
扬州交警部门说,郭喜欢喝酒,平时没什么喝的几杯。2019年11月29日晚7点左右,郭和他的两个工人,大强和小勇一起去大摊子吃晚饭。当他们谈到崛起时,郭很快失去了半杯白葡萄酒和三瓶啤酒。第二天早上六点,郭不顾前天醉酒的影响,一路上开车带了几个工人,先到蔬菜批发市场买菜,然后开车到高速公路准备施工。早上07:30,当他经过一个收费站时,他被高速交警抓住。经抽血化验后,郭正醉酒驾驶,涉嫌危险驾驶犯罪。
案件转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检察官多次对郭进行酒后驾驶问题的教育。当时郭态度良好,情况坦诚,并签署了供词和处罚证书。检察官建议法院给予一定的缓刑期限。没想到,郭签署认罪和处罚文书的第二天,检察机关又收到公安机关的反馈:郭又一次醉酒驾驶。
原来郭说他"后悔了",第一次没有学到酒后驾车的教训,在检查和起诉过程中又喝醉了开摩托车,被交警部门查获。采血后,郭美美就被醉酒驾车。
广陵区检察院认为,郭某在检举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,社会风险更大,他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犯罪,于是他向法院提出补充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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